牡丹社事件
「牡丹社」事件是第一次台灣原住民與日本衝突的事件。當時排灣族用弓箭、茅、番刀等原始武器和日軍新式的槍砲對抗,經過訓練的軍隊,在石門古戰場激戰了幾個月,最後仍然戰敗投降日軍。這事件起因:西元1874年(清同治13年/日明治7年)一群琉球人所搭乘的船,在海上遇到颶風,漂流到八瑤灣,又碰到礁石船就翻了。大約有六十多人上岸,沿著河流向上是到了高士佛舊部落,排灣族人以為是海盜便加以殺害。剩下的逃回日本向日本政府報告,於是日本就派兵從射寮後灣登陸,進攻石門,爆發了「牡丹社」事件。當時排灣族原住民只有一百多人,是牡丹社糾集各部落(牡丹社、高士佛社、女仍社)勇士組合而成。他們用石門天然峭壁地形,埋伏在半山腰,用野滕綁好巨石、大木頭,當大批日軍經過時,就砍斷野滕滾下巨石、巨木,並且用弓箭射死日軍,日軍死傷很多。但是因為有的日軍繞道大梅從後山攻打他們,由於二面受敵,武器又不好,只好向日本投降了。這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向對外用兵,也是清國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。(詳見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牡丹社事件)
石門戰役後,日軍指揮官西鄉從道(Saigo)與排灣族領袖合影。
左坐者為卓杞篤、中坐者為西鄉、右坐者為一色。
四林格事件
又稱「撒西那武事件」,西元1912年;當時,四林村村民均靠五穀來維持生活,但因農作物時常被山豬、猴子、鳥類偷吃,故每戶均擁有槍枝守護農作。日本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的「五年理蕃計畫」於一九一四年實施理番政策,下令沒收南部「番人」所有銳器,引起三地門以南各地原住民不滿,攻擊警駐所、官舍署所,即日方所謂的「南番」事件。
部落勇士將所有日本人追趕至滿州,準備發動攻擊,第一次進攻,日軍領隊長就被抗日勇士射殺,造成日軍傷亡慘重,接著雙方持續攻防大約半年時間,最後由日軍聯合滿州平地人,圍捕了抗日勇士,並以這些人質做為交換槍枝條件,村民才被迫繳出所有槍枝,抗日事件於是落幕。但當時仍有「撒西那武」、「架白白古流」、「古流」、「只諾克」4名勇士誓死不投誠的決心,最後終戰死在老佛山林班內。
日方為紀念戰死四林格山的軍人,便建立忠魂碑 / 新舊紀念碑矗立 紀念歷史事蹟
四林格事件為期長達一年六個月餘,日本巡查及討伐隊員計有二十七人戰死。
浸水營事件
大正3年(1914年)9月,佐久間總督命警視總長龜山理平太為指揮官,組織武裝警察隊進行「南蕃」槍枝收繳行動。在東部布農族新武呂溪的各社和魯凱族大南社方面,警方試射大砲和重機槍,用威嚇手段,強迫各部落繳出所持有的全部槍枝,共1,718支。10月,在南部屏東縣方面,阿猴廳所組織的討伐隊,設本部於枋寮,命各駐在所警察傳達收繳武器命令。但是,很意外地受到位於浸水營古道沿線力里社和姑仔崙社的激烈反抗。
10月6日,力里社數十名排灣人假裝出獵遠行,卻會聚割肉社、大茅茅社和獅頭社一共150名排灣壯丁,回頭來攻擊力里駐在所,將警部補(主管)以下巡查及妻小共11人悉數殺戮;只有1名漢人巡查補逃脫,向枋寮支廳報案。(力里社慘案)
10月9日,位於古道上最高點的浸水營駐在所日警2名和眷屬,共5人也被襲殺,其中兩個是幼兒,其餘3名成人皆被馘首。東部巴塱衛支廳(位於大武)接到消息後,派警察隊前往浸水營收屍,反而被隨行的50名姑仔崙社人擊殺於浸水營。姑仔崙社的排灣人開始暴動,將駐在所的巡查與妻小全部擊殺,並放火燒毀姑仔崙駐在所。(姑仔崙社暴動)
屬於枋寮支廳轄區的排灣族抗拒警方的強制沒收武器,首先發難的消息,鼓舞了南臺灣排灣各群同仇敵愾之心,抗日戰火蔓延到南部各地。枋山支廳和恆春支廳轄下各部落動盪,甚至屏東阿里港支廳方面的魯凱族和排灣族同時蜂起。
因為戰火四起,只用警力無法鎮壓,佐久間總督向日本海軍省請求派遣軍艦支援。於是2艘驅逐艦駛到枋寮和恆春外海,用艦砲轟炸山區的抗軍,另一方面從各地調來的1,680名警察隊在陸軍山砲、野砲、臼砲中隊支援下,攻進山區,進行白刃戰。
直到次年(大正4年,1915年)1月戰火才停息。這一場所謂「南蕃騷亂事件」中,日本警方動用了約2,000名兵力,加上2艘軍艦用艦砲支援,終於5個月後平定,收繳8,108支槍及2,268支殘缺的槍。事後阿猴廳長引咎辭職,日方陣亡107人,其中包括阿里港支廳長的殉職和28名警察隊被殺於內文社。排灣族死傷人數不詳。
至此,佐久間總督的「五年理蕃計畫」正式宣告結束。南部的排灣族打完最後一戰,終結了殘暴的討伐行動。
10月6日,力里社數十名排灣人假裝出獵遠行,卻會聚割肉社、大茅茅社和獅頭社一共150名排灣壯丁,回頭來攻擊力里駐在所,將警部補(主管)以下巡查及妻小共11人悉數殺戮;只有1名漢人巡查補逃脫,向枋寮支廳報案。(力里社慘案)
10月9日,位於古道上最高點的浸水營駐在所日警2名和眷屬,共5人也被襲殺,其中兩個是幼兒,其餘3名成人皆被馘首。東部巴塱衛支廳(位於大武)接到消息後,派警察隊前往浸水營收屍,反而被隨行的50名姑仔崙社人擊殺於浸水營。姑仔崙社的排灣人開始暴動,將駐在所的巡查與妻小全部擊殺,並放火燒毀姑仔崙駐在所。(姑仔崙社暴動)
屬於枋寮支廳轄區的排灣族抗拒警方的強制沒收武器,首先發難的消息,鼓舞了南臺灣排灣各群同仇敵愾之心,抗日戰火蔓延到南部各地。枋山支廳和恆春支廳轄下各部落動盪,甚至屏東阿里港支廳方面的魯凱族和排灣族同時蜂起。
因為戰火四起,只用警力無法鎮壓,佐久間總督向日本海軍省請求派遣軍艦支援。於是2艘驅逐艦駛到枋寮和恆春外海,用艦砲轟炸山區的抗軍,另一方面從各地調來的1,680名警察隊在陸軍山砲、野砲、臼砲中隊支援下,攻進山區,進行白刃戰。
直到次年(大正4年,1915年)1月戰火才停息。這一場所謂「南蕃騷亂事件」中,日本警方動用了約2,000名兵力,加上2艘軍艦用艦砲支援,終於5個月後平定,收繳8,108支槍及2,268支殘缺的槍。事後阿猴廳長引咎辭職,日方陣亡107人,其中包括阿里港支廳長的殉職和28名警察隊被殺於內文社。排灣族死傷人數不詳。
至此,佐久間總督的「五年理蕃計畫」正式宣告結束。南部的排灣族打完最後一戰,終結了殘暴的討伐行動。
魯凱族
霧台事件
民國3年,日本人進駐初期,實行高壓政策,全鄉不滿,招致霧台、神山、吉露、阿禮在霧台密議共同焚毀警察駐在所殺日籍巡查十一名的抗日事件,震驚日政當局,從德文發炮鎮壓,這英勇抗敵事蹟,將永昭族心流傳萬世
詳情:http://rukai.loxa.edu.tw/menu/jp.htm
詳情:http://rukai.loxa.edu.tw/menu/jp.htm
阿美族
麻荖漏事件
新港一帶的阿美族人不滿日人長期徵調民力從事勞役,又欺凌族人,阿美族人共同舉事,殺害都歷、麻荖漏地區日警、教員及家眷等多人。日警自南北兩路來擊,先後焚燬麻荖漏、都歷等部落,當地阿美族人幾遭滅族。後來馬蘭社大頭目馬漢罕出面調停,事件始息,前後歷時48日。
喀西帕南事件
巴里蘭事件
托西佑事件
逢阪事件
大關山事件
詳請:http://www.taitung.gov.tw/chinese/exotic/ex_index3.php
1910年1月29日,宜蘭九芎湖蕃務官吏駐在所被襲,泰雅族人殺了日警與眷屬8人,傷3人。同年4月間,大嵙崁群又聯合馬里闊丸群以及溪頭群等族人,阻止宜蘭叭里沙支廳修築圓山至皮雅南(今宜蘭縣大同鄉南山)的道路工程,同時又派人說服薩拉茅社及斯卡瑤社二群社一併加入抗日的行列。日本政府則企圖以各個擊破、以夷制夷的策略來阻止泰雅族人聯合抗議。因此,日本人決定先圍剿主謀的大嵙崁群,於是,在1910年5月9日,動員了1814人的警察隊,計畫39天內征服大嵙崁群,並將隘勇線更往深山推進;5月14日,再度增援684名警察隊,同時勸說溪頭群以及南澳群加入抗泰的行動。之後,又增加山砲隊以及迫擊隊協同作戰。泰雅族人以相對少數面對日方優勢兵力,奮力抵抗,還在6月17、18兩日阻斷日軍糧道、水源、通訊等,讓日方增援的實習巡查130名人員陷入苦戰,使日本人終究無法以39天的時間達成理蕃的目標。因此,日本人在同年的7月1日又組織了2,308名的警察隊、軍方支援的一個大隊、再加上歸順日人較久的屈尺群組成的個別動隊,並出動速射砲、山砲、迫擊炮、機關槍炮等武器,以壓倒性的火力擊潰了泰雅族抗日軍的根據地;在歷經五個月的抗爭後,大嵙崁群17社約380戶,1000餘人,才同意歸順日人,繳出槍枝616支。
詳情:http://www.japanresearch.org.tw/topic-02.asp
七腳川事件
七腳川社人為日本政府長期看守隘勇線之薪資微薄,若不服規勸或被認定為工作怠惰,薪水往往遭扣押,而且薪資之發放係統籌交由頭目轉發,明治四十一年(1908年)12月原被派至居住地附近執勤之七腳川社之隘勇伍長芝魯霧甸等18人,因工作調動至遠方海岸之勤務,感到忿忿不平(薪資過少,且執勤地離居家過遠,影響家計頗大),認為日方勞役方配不均,且隘勇們沒有拿到薪資,向頭目索取,頭目表示警察未發,而向警察索取時,警察又表示已交由頭目,故認定頭目與警方苛刻他們,因而於該月13日相偕逃至山區。
隔日,又有四名七腳川社之隘勇逃走,並教唆木瓜群集巴托蘭群在維李及巴托蘭隘勇兩線一帶襲擊,造成一日本巡察死亡,十五日,七腳川派出所共有42人受到七腳川社人包圍,從花蓮港來救援之步兵擊退反抗者,成功突圍而返,本來只是少部份人的薪資問題,被日方認定為全社暴動,在此衝突中日方一軍官及士兵戰死。日方於十五日當晚發動軍事行動,十六日七腳川人紛紛撤退至木瓜山一帶,並破壞電信設備,而日方為確保其餘南勢五社確實順服,十七日命薄薄、飽幹、里漏、尾子、荳蘭等五社奪取七腳川社之糧食,協助燒毀家具,從二十一日軍隊和警察隊一起向木瓜山(鯉魚山)掃蕩,原住民因為糧食漸次缺乏,於是請求歸順。
至明治四十二年(1909年)3月,計有1,322人歸順,部分歸順者被移到大埔尾(今台東鹿野一帶)安居,也有部分被分在其餘南勢五社,而歸順後逃走及不肯投降者,迂迴的在月眉部落進行掠奪,這些人在日本大正三年(1914年)討伐太魯閣群時,趁當時餘威向他們提出槍枝收繳及歸順,七腳川事件亦在此結束。
布農族
馬典古魯事件喀西帕南事件
巴里蘭事件
托西佑事件
逢阪事件
大關山事件
詳請:http://www.taitung.gov.tw/chinese/exotic/ex_index3.php
浸水營事件外(107人被殺),中部布農族也搞出1911年(明治44年)的馬典古魯事件,1915年(大正4年)的喀西帕南事件10人被殺、大分事件12人被殺,1919年(大正8年)的巴里蘭事件,1921年(大正10年)的托西佑事件、逢阪事件,1932年(昭和7年)的大關山事件(檜谷事件)等。不過日本死傷最重應該算是莫那魯道的霧社事件,134人
泰雅族
大嵙崁群抗日戰役
日治時期,臺灣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實施了「五年理蕃計畫」,逐漸推進隘勇線,並開始在中央山脈地區修築道路;泰雅族人體會到日本人的侵略意圖,於是在1910年由大嵙崁群串連馬里闊丸、溪頭、沙拉茂、斯卡瑤、北勢、霧社等部落開始展開抗日行動。1910年1月29日,宜蘭九芎湖蕃務官吏駐在所被襲,泰雅族人殺了日警與眷屬8人,傷3人。同年4月間,大嵙崁群又聯合馬里闊丸群以及溪頭群等族人,阻止宜蘭叭里沙支廳修築圓山至皮雅南(今宜蘭縣大同鄉南山)的道路工程,同時又派人說服薩拉茅社及斯卡瑤社二群社一併加入抗日的行列。日本政府則企圖以各個擊破、以夷制夷的策略來阻止泰雅族人聯合抗議。因此,日本人決定先圍剿主謀的大嵙崁群,於是,在1910年5月9日,動員了1814人的警察隊,計畫39天內征服大嵙崁群,並將隘勇線更往深山推進;5月14日,再度增援684名警察隊,同時勸說溪頭群以及南澳群加入抗泰的行動。之後,又增加山砲隊以及迫擊隊協同作戰。泰雅族人以相對少數面對日方優勢兵力,奮力抵抗,還在6月17、18兩日阻斷日軍糧道、水源、通訊等,讓日方增援的實習巡查130名人員陷入苦戰,使日本人終究無法以39天的時間達成理蕃的目標。因此,日本人在同年的7月1日又組織了2,308名的警察隊、軍方支援的一個大隊、再加上歸順日人較久的屈尺群組成的個別動隊,並出動速射砲、山砲、迫擊炮、機關槍炮等武器,以壓倒性的火力擊潰了泰雅族抗日軍的根據地;在歷經五個月的抗爭後,大嵙崁群17社約380戶,1000餘人,才同意歸順日人,繳出槍枝616支。
賽德克族
霧社事件
http://www.ylib.com/hotsale/tweasy/read.asp
http://www.puli.com.tw/wushi/
http://www.puli.com.tw/wushi/
賽夏族
南庄事件:詳情:http://www.japanresearch.org.tw/topic-02.asp
→苗栗事件
→西來庵事件
→霧社事件
參考資料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3050831139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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